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李老漢夫婦去世後未留遺囑,他們的7個子女為了父母留下的一套房產對簿公堂。近日,通州法院判決房產歸二兒子所有,並由二兒子給付其他6個子女每人20餘萬。
  作為原告起訴的是老人的次子、三子、次女和三女。他們訴稱,父母生前主要由他們進行贍養和照顧,出錢出力,另外三個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父母生前在通州區有一套房產,去世後未留遺囑。他們認為,房產應該由他們四個子女平均分配繼承,另外三個子女不應繼承。但另外三名子女辯稱,應由七子女平均繼承遺產。
  庭審中,七名子女均認可涉訴房屋現市場價值為150萬元,也都同意房屋由次子繼承所有。但就房屋折價款問題,四原告和三被告始終意見不一。
  法院認為,四原告稱三被告未盡贍養義務,但未提交證據佐證,法院不予採信。法院最終判決房屋由次子繼承所有,次子向其他六位繼承人各支付房屋折價款20餘萬元。  (原標題:七兒女爭房產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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