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王濤 通訊員屠俊紅報道)天山網記者今日(2月12日)從新疆質監局獲悉,該局決定,自2014年起在產品質量監督業務工作中引入“項目管理”的新模式,以進一步調入全區質監系統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升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有效性。
  據瞭解,實施項目管理就是與自治區質監系統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有關的各單位,緊緊圍繞“切實履行產品質量監督職責”這一工作中心,提出承擔項目的申請,在項目申請中明確提出項目實施的目標、內容、意義、可行性分析、預期達到的成果以及考評指標、經費需求等,自治區質監局對申請的項目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項默由項目申請單位與自治區質監局簽訂項目合同並組織實施。自治區質監局在項目實施前期撥付項目經費的60%,待項目全部完成並通過考核驗收再撥付剩餘的40%。自治區質監局將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實時監督和考核驗收,對未能達到約定的成果目標或不能按期完成且不具備繼續研究條件的,將堅決終止項目進程,相應扣除項目經費,並視情況取消項目承擔單位再次申請項目的資格。
  新疆質監局決定,除定期監督檢查和統一監督檢查之外的產品質量監督業務工作均在申請之列。
  這是新疆質監局按照深化改革、實行績效考核的要求,對產品質量監督工作體制進行的一次改革和探索,其目的就是鼓勵基層勇於探索創新,改革監管方式,以更好地服務企業和社會,
  據自治區質監局人士介紹,項目申請範圍包括產品質量監督創新工作的探索和嘗試,可以是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或者是具體的工作做法,例如建立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也可以是工業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工作中分類方法的細化、評定項目的補充和量化,通用規則和分類監管的具體操作、分類及監管方式的系統化等。總之,只要有利於切實履行產品質量監督職責,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監督有效性的工作,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項目申請。  (原標題:新疆質監局引入項目管理模式 提升監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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